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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残疾高考生可享12项考试便利

稿件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28 16:22:41 字体: 【】【】【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残疾人参加2018年高考申请合理便利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今年我省将为2018年报名参加高考的残疾考生可享受提供盲文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外语听力考试等12项考试便利。
12项内容包括:提供现行考试的盲文纸质试卷;提供大字号纸质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优先进入考点、考场;设立单独标准化考场,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等)予以协助;考点、考场设置文字指示标识、交流板等;考点提供能够完成考试所需、数量充足的盲文纸和普通白纸;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台灯、光学放大镜、盲杖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拐杖,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对于使用盲文纸质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将为其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50%。使用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的考生,延时30%。
市残联温馨提醒,要想享受这些考试便利,考生须主动提出申请。已经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且持有第二代及以上残疾人证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应在3月20日前携带残疾人证和身份证原件向我市招生办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过期不再受理),市招生办负责受理并审核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组织考生所在学校、残联、卫计、医院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后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免考后,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免考残疾考生可以翻看试卷,但不得答题,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